以有无财产担保为标准,债券分类情况
作者:宁波注册公司自助中心 点击: 次
1)无担保公司债,指的是债券发行公司凭自己的信益发行而无任何财产担保的公司债。
2)有担保公司债,指的是公司或第三人以自身财产作为偿还债权人本息的一种债券。由于对债券本金的担保形式和程度不同,有担保公司债又可分为抵押债券、附属担保信托债券、保证债券和设备债券四种。
抵押债券是通过抵押或留置债券发行者的财产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它往往涉及到公司、债权人、债券信托人三者的关系。债券信托人实际上就是债券发行者的担保人,他们之间通常订立有抵押信托协议。如果债券发行者到期无力偿还本息,债权人可要求债券信托人出售债券发行者的担保品以抵偿本息。
以债券的发行先后顺序分为第一抵押公司债券、第二抵押公司债券等,第一抵押公司债券对担保品有第一留置权,第二抵押公司债券的本息只能在第一抵押公司债券的本息得到清偿后的余额中补偿。
附属担保信托债券,是指债券发行者把公司拥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作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这种方式既有利于控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控制,也有利于控股公司证券价格上涨。
保证债券就是由一个公司发行而由另一个公司支付本息的债券。
设备债券就是公司以将要购买设备为担保发行的债券,只有当公司还本付息后才能获得设备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