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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司对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作者:宁波注册公司自助中心 点击:

    企业法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1.对罚款、没收财物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扣缴、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3.对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4.认为行政处罚的方式、数额不公平而不服的;
    5.认为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而不服的;
    6.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侵犯了企业法人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要求企业履行义务的;
    8.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侵犯了企业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QZHUCE是最专业的宁波公司注册机构,欢迎咨询!)
    9.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或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10.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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