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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董事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作者:宁波注册公司自助中心 点击:

    (1)事必须忠实地、合理地以符合公司利益的方式为公司服务。无论何时何地,必司利益都应当是董事的第一利益。

    (2)董事不能欺骗公司。如果山于董事的诈欺行为或暗中进行的交易活动使公司蒙受损失,应由该董事承担责任。

    (3)董事不能接受贿赂,通过贿赂达成的协议对公司无效。公司有权向行贿者和受贿者提出连带控告,要求获得对董事进行贿赂的财富或由于贿赂行为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赔偿。

    (4)董事应在股东大会决定、法律、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由于董事的越权行为(如在不符合营业条件下进行营业活动,在公司期满、解散后继续进行营业活动,以股本、银行贷款支付股息、红利等)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该董事如数赔偿。

    (5)董事应该详细审查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和报告,将它们和公司的有价证券、流动票据放在安全的地方。

    (6)董事应该按照章程规定使用公司财产。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实际上是由董事完成的,由于董事的责任重大、工作繁忙,理应给董事相应的报酬。关于董事报酬的确定标准,如果章程有规定则按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果章程未作规定,则由股东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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