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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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2)参加有关的会议,
(3)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事项的意见,以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5)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迫究其责任的建议,
(6)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时,经领导批准,可采取封存帐册和资财等临时性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反映。
股份公司内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抓构的工作,如实地向审计机构提出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材料等,不得营私舞弊。